关于拉萨市当雄县拉屋铜锌多金属一期尾矿库4座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示
关于拉萨市当雄县拉屋铜锌多金属一期尾矿库4座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示
按照《西藏自治区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藏安委〔2021〕2号)《西藏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暂行)》(藏安委〔2021〕5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4年第13次行政办公会、厅党委2024年议第19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拟同意拉萨市当雄县拉屋铜锌多金属一期尾矿库等4座尾矿库闭库销号,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拉萨市当雄县拉屋铜锌多金属一期尾矿库
2.拉萨市当雄县拉屋铜锌多金属二期尾矿库
3.拉萨市林周县财胜矿业一期尾矿库
4.山南市隆子县宗那尾矿库
公示期为10天(自2024年9月20日至9月29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向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反映,联系电话:0891-6630995。
特此公示。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yjt.xizang.gov.cn/sylmgsgg/10223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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