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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1年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 “绿色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川市监办函〔2021〕179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管理单位,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委、局)和四川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质量月活动安排的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暨“绿色产品认证宣传周”、第五届“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以下简称“三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及主题

  (一)活动目的: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宣传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等认证知识,增进社会各界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推动有机、绿色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工作,构建多元共治的认证市场治理体系。

  (二)活动主题:

  1.力助产业之兴  乐享生态之美

  2.绿色有机  健康关爱

  二、活动安排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期间,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暨“绿色产品认证宣传周”、第五届“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动员各有关方面参与宣传、咨询及体验活动,广泛宣传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等相关认证知识。

  (二)9月14日上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市人民政府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举行四川省“三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三)9月14日下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利州区组织召开“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规范发展座谈会”。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结合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组织实施,鼓励相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参与,开展贴近群众生活、体现创新特点的“三宣传周活动”(相关宣传资料在认监委官方网站下载〔www.cnca.gov.cn〕)。

  (二)提前筹划,加强沟通。各有关单位要提前进行统筹谋划,加强与省局工作沟通,制定科学完善的活动方案,确保“三宣传周活动”能够产生积极效应。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形成总结材料,并于10月11日前将活动总结、媒体报道情况及音像资料报省局认检监管处。

  四、其他

  (一)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和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管理单位,做好工作总结(文字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并派1名负责人按时参加全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规范发展座谈会。

  (二)请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协调广元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省局举办四川省“三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三)请四川省认证认可协会积极动员各会员单位参与各地开展举办的“三宣传周活动”,组织认证技术专家深入到有机产品获证组织中,义务开展质量认证技术咨询等帮扶活动。

  (四)省局认检监管处牵头做好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省内部分市县市场监管局代表、部分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代表、部分认证机构代表参加“三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以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请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管理单位在9月12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发广元局工作邮箱:851145089@qq.com,以便汇印成册。

  (六)外地接到通知来广元参加活动的人员,请至广元凤台国际酒店报到(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南路41号,前台13981255018)

  联系人:郑伟(广元市局)13340730877

  李英(住宿、会务)18160089588

  黄劲松(省局)18190888258

  认检监管处邮箱:448480386@qq.com

   

  附件:1.有机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宣传周广告语、宣传语

  2.国家级、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名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附件1有机认证宣传周、绿色产品认证宣传周广告语、宣传语(多选)

  附件2国家级、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名单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1/9/9/dac5e32d25e94dc2b830988105b6b86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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