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项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城市再生水管网工程技术标准>等66项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1〕225号),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负责编制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计划号2021-1-29)和《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计划号2021-1-28),已按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6月18日前将《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详见征求意见表。
附件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pdf 附件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4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pdf 附件6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2022年5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6655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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